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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一孩、二孩、再生育服务登记单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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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1、[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依据名称: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卫指导﹝2016﹞9号
法条内容:一、办理对象 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二、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 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二)再生育服务登记 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三、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三、生育服务 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主动宣传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享有的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内容,引导生育登记对象到相应机构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理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等事项。加强生育登记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建档、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信息的共享,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机关: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乡镇(街道)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东铁营街道成寿寺社区,东铁营街道成仪路社区,东铁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三社区,东铁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红狮家园社区,东铁营街道华苇景苑社区,东铁营街道刘家窑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刘家窑第三社区,东铁营街道刘家窑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木樨园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木樨园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南方庄社区,东铁营街道蒲安里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蒲安里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蒲黄榆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蒲黄榆第三社区,东铁营街道蒲黄榆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四方景园社区,东铁营街道宋家庄社区,东铁营街道宋庄路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宋庄路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同仁园社区,东铁营街道政馨家园社区,东铁营街道鑫兆雅园社区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甲11号二楼计生办及各社区
咨询电话:87611294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甲11号二楼计生办及各社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点整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甲11号二楼计生办
所在窗口: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甲11号二楼计生办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67625285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监察科
投诉电话:67625285
办理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1份)
2、户口本(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1份)
4、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原件1份)
流动人口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受理条件:
符合流动人口生育一孩二孩及再生育政策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接件--受理--审核--出具服务单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87611294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