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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征地超转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用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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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1、[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法条内容:第三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管理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非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区、县土地、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具体管理工作。……
2、[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依据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政办发〔2015〕11号
法条内容:第三条 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的接收标准应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具体标准每年由区县政府确定。转居前已在农村退休的征地超转人员,退休费高于接收标准的,按照其退休费标准接收。 第五条 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用金额,由征地单位在征地时,以区县政府确定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的接收标准为基数,按照10的比例环比递增核算(从转居时实际年龄计算至82周岁,病残人员最高不超过22年)。征地超转人员医疗费用金额,由征地单位在征地时,以市民政、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确定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费用的接收标准为基数,按照10的比例环比递增核算(从转居时实际年龄计算至82周岁,病残人员最高不超过22年)。…… 第十条 征地超转人员的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京民征发〔2012〕503号)执行。
实施机关: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子项名称:征地超转人员的医疗保障
服务对象:其他组织
实施主体: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
权限划分:
区街权限划分:街道受理、区级审批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新接收超转人员由区民政部门于接收当月5日至25日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7604357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预约办理: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6760435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所在窗口: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63258334
投诉电话:63258334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所需材料。
受理条件:符合《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京民征发【2012】503号)的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申请[街乡级] → 补正[街乡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区级] → 上报[区级] → 决定[区级] → 制作行政文书[区级] → 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查询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支付

子项名称:征地超转人员的接收
服务对象:其他组织
实施主体: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
权限划分:
区街权限划分:街道受理、区级审批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在超转人员接收阶段,区民政部门负责政策宣传、核实人员名单、核算接收经费、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并协调区社保部门指导街道(镇)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办机构做好超转人员的信息录入、报表、报盘等基础性工作。超转人员身份的认定应以政府征地批文的时间为节点。超转人员接收完成以签订移交协议的时间为节点。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7604357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预约办理: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6760435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所在窗口: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63258334
投诉电话:63258334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市政府征地批复
2、户口农转非通知
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5、孤老身份认定相关材料
6、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
7、移交超转人员花名册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流程:申请[街乡级] → 补正[街乡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区级](其他) → 其他委办局会签[区级] → 决定[区级] → 制作行政文书[区级] → 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67604357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