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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流动人口)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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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生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 9号)
【申请条件】
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办理流程】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提交材料】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地址:丰台区定安东里甲11号二层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87611294   67658398
乘车路线:
公交站点:  定安路 赵公口桥南  赵公口桥西  金蓝服装厂
公交线路: 7路 运通102线 特11路 525路 夜28路 120路 829路 820路 43路 17路 运通107线 434路 839路 93路 夜23路 夜24路 夜30内环 夜30外环 54路 741路 821路 92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