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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铁匠营街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 年度参保和续保通知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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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将于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新生儿新参保:出生90天以内

2、其他人员新参保:2017年9月1日至11月20日。

3、缴费续保和享受免缴续保:2017年9月1日至11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1、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每人每年660元(普通残疾无业居民每人每年360元);婴幼儿、非在校生每人每年160元。建议在存折上多存10无钱,避免由于银行扣除小额服务费造成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

2、享受免缴待遇人员:

(1)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低保);

(2)享受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困补);

(3)退养人员;          

(4)老积极分子;      

(5)重度残疾人员;

(6)七至十级残疾军人;  

(7)城镇优抚对象;    

(8)见义勇为人员。

三、参保材料

1、新参保婴幼儿: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页(含变更页)复印件各1张、参保人页(含变更页)复印件3张,参保人一老一小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有账号页)1张;如是免缴人员则需提供免缴证件和复印件1张、不需提供存折,参保人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深色服装、慢冲洗证件照2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考到U盘里,到社区居委会办理。

2、新参保老年人和无业居民: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页(含变更页)复印件各1张、参保人页(含变更页)复印件3张,二代身份正反面复印件1张,参保人一老一小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有账号页)1张;如是免缴人员则需提供免缴证件和复印件1张、不需提供存折,参保人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深色服装、慢冲洗证件照2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考到U盘里,到社区居委会办理。

四、续保方式

1、参保人员采取银行代扣方式正常缴费续交2018年保费,于2017年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在缴费存折上存入足够金额即可,不需到社保所窗口办理。

2、取消低保和困补免缴待遇人员,应于2017年11月15日前,持社保卡和缴费存折复印件1张(印在一张纸上),到社保所办理2018年保险续保缴费手续。

3、现金缴费人员、断保人员,应于2017年11月15日前,持社保卡和缴费存折复印件1张(印在一张纸上),到社保所办理2018年保险续保缴费手续。

4、低保、困补和重残人员应于2017年11月15日前,持免缴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所办理2018年保险免缴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各参保和续保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办理2018年保险的相关手续费,其他时间不能办理。

2、个人信息(户口、身份、电话、姓名等)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社保所办理信息变更。

3、在校生请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社保所不受理。

4、各类复印件和证明均为A4纸。

5、社保所办公地点:丰台区定安东里甲11号大厅20、21、22号窗口。

 

 

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社保所

2017年8月15日